根據英國法例規定, 18歲以下的國際學生就讀寄宿中小學必須有合法監護人照顧。 如學生已年滿16歲就讀非寄宿中學, 可由個別學校決定是否須安排監護人或由學校負責。
監護人須年滿25歲為英國當地合法居 , 如學生沒有親人或朋友符合此條件, 可選用英國註冊的監護人服務公司。
監護人的職責包括:
– 負責學生留英期間的安全及行為
– 於學生緊急需要時提供住宿及照顧服務 (如疾病或學校正式開除)
– 在緊急情況下代替家長決定突發危急事宜
監護人公司一般提供不同價錢的套餐服務給家長選擇。監護人公司沒有統一收費, 由各監護人公司決定。 基本要收取費用的服務包括:
1. 監護人服務年費
2. 安排學生在英假期入住寄住家庭收費 (按每晚計包伙食)
3. 學生接機服務 (按里數計)
4. 其他服務按所佔用時間決定